【人力资源处(部)】关于开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持续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人更新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 22号),我校将组织开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教师系统)数据录入、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更新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工
二、工作时间安排
5月5日前:各单位成立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教师信息审核(信息管理员),并将信息管理员名单报送至人力资源处(部),由人力资源处(部)统一组织培训业务操作流程。
5月10日前:人力资源处(部)组织数据录入更新培训(培训地点另行通知),发送教职工使用账户及密码。
5月10日至23日:教职工自行完成系统个人信息录入或更新。
5月26日前:各单位信息管理员完成本单位教职工信息的初审。
5月29日前:各单位导出并打印本单位“教师个人信息表”,完成所有信息采集及数据审核,并将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纸质信息表交至人力资源处(部)。
6月2日前:人力资源处(部)核查并通报各单位数据录入、更新情况。
三、工作要求
1.为保证系统数据录入、更新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需迅速组织并按时按质完成教师系统数据录入、更新,确保2023年5月26日前完成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信息的录入、更新和审核工作。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系统数据更新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压实责任,确保教师信息填报准确、真实、完整、及时。如有不按要求完成数据录入、更新、审核的单位或个人,学校教师管理信息化工作小组将进行通报。
附件: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说明
人力资源处(部)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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